《吉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受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吉林省地质调查院承担了《吉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发布《吉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
吉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
二、征求意见稿的获取方式
公众可自行下载《吉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件1)。
公众也可前往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部分涉密内容未上传至网络),具体事宜请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相关人员及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公众可自行下载《吉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2)。
五、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与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并请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对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规划单位,具体落实在规划中。
六、委托单位及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
联系人:贾晓东
联系电话:0431-88550095
评价单位:吉林省地质调查院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明溪路961号
联系人:付涛
联系电话:13756562511
邮箱:568608007@qq.com
附件: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7月30日
初审:马强
复审:胡延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