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辉南县汇宝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石棚沟金矿开采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规定,我厅委托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对《辉南县汇宝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石棚沟金矿开采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母德春
电话:0431-88550108
邮箱:jyq518@163.com
附件: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月22日
初审:陶勇
复审:胡延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