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公开征求《吉林省补充耕地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实施管理,我厅牵头起草形成了《吉林省补充耕地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由省直部门联合印发,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发至电子邮箱jlzbph@126.com,或通过邮寄信函反馈,收件地址为“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518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邮编130042,请在信封上注明“吉林省补充耕地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公示期限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1月20日
初审:王清海
复审:胡延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