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注销省级登记权限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公告〔2025〕22号
吉林省延边和龙泉水洞区铁矿普查等21个勘查许可证、磐石市吉昌镇砖庙村天生铁矿等21个采矿许可证,矿业权人在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应予注销,我厅发布了注销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现予以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9月1日
初审:刘沣
复审:胡延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