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第7批地质
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经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审查,现将2023年第7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8日至12月4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zrzydkc2023@163.com
附件: 2023年第7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审查结果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