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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7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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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2022年第4批矿业权评估公开摇号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2009]1号)、《吉林省2022年第4批矿业权评估项目公开摇号报名公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2022年第4批矿业权评估项目公开摇号报名公告》发布后,有14家矿业权评估机构申请报名,其中有效报名13。在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监督下,摇号并最终确认以下3家评估机构中签(注:中签打√,非中签为空)

序号

评估机构名称

报名方式

报名日期

中标情况

1

山东人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邮件

10.26

 

2

德寰(湖北)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邮件

10.26

 

3

辽宁地鑫源土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邮件

10.26

 

4

黑龙江省银信寰诚矿产资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邮件

10.26

 

5

福建凯帅矿业权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邮件

10.26

 

6

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驻辽宁办)

邮件

10.26

 

7

安徽兴地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邮件

10.29

 

8

吉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邮件

10.26

 

9

吉林国地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邮件

10.26

 

10

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邮件

10.26

 

11

山东度量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邮件

10.26

 

12

山东大地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

邮件

10.26

 

13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邮件

10.26

 

二、请中标的评估机构于2022年11月9日1400时前,到吉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当场签订《矿业权评估委托书》及合同,评估费按照《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计算标准支付,如评估费用超过3万元(叁万元整)的按照3万元(叁万元整)支付评估费用。

三、评估机构领取委托书后,要及时查阅评估的有关资料,并在调阅资料及编制报告的过程中对涉密信息进行脱密处理,发现问题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

四、注意事项

1、矿业权评估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领取资料,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各评估机构参加人员应为报名时确定的矿业权评估师。

3 、本次评估工作需在2022年11月18日前完成,并将纸质版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评估机构承诺书及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一式两份报送至吉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扫描件(PDF)报送至电子邮箱。除特殊原因外,到期未报送的,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记评估机构不良记录1次。

人:于淼

联系电话:0431-88539836

通信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008号913室

电子信箱:1159739974@qq.com

 

吉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