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5]2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1号令)规定(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法”),我厅将于近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报集中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受理范围:
(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
计、施工、监理单位乙级或丙级资质新立申请。
(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施工、监理乙级或丙级单位资质的延续申请。
二、 受理时间:
2015年10月12--23日(法定假日除外)。
三、 受理地点
省政府政务大厅国土资源厅窗口(12、13号)。
四、 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一)纸质材料
主件:资质申请表、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负责人任职及单位获奖证明材料等。
附件:“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30、31号)中规定的各类证明文件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将申报材料刻录成电子文档
有关材料格式可从国土资源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资质申请
表和填报要求下载:办事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载→地质灾害软件;资质管理办法文件下载: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地质环境管理)。
申请人需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南三环交汇)。
联系人:艾永兴,电话0431-88550284,88550199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9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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