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泉水资源,依法规范管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将从2014年6月1日至8月1日开展全省矿泉水水源检测工作。
检测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国土资源部长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承担。水源样品须在水源出口处采集,并在48小时内送检。检测结果将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上公告。
以水源检测为契机,国土资源部门将安排地质环境、矿产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赴矿泉水水源地,现场检查企业依法开采、开发利用、资源保护、动态监测等情况。重点检查矿泉水企业提供的年度报告书、年度矿泉水水源水质检验报告、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和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情况。对水源检测和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吉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进一步加强矿泉水资源的开发、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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