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实现了耕地数量、质量“双提升”。到去年底,全省耕地总量达到10520万亩,高出国家下达任务指标2225万亩,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吉林省是产粮大省,也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几年来,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始终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责任体系,实行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双向考核目标管理。省、市、县、乡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吉林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了国土、农业、统计、审计、监察等多部门联合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实现了从“一家管、大家用”到“大家管、大家用”的转变。
吉林省坚持把加强耕地保护作为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首要任务来抓,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建设占用耕地审查,将国家下达的8295万亩耕地保有量作为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牢牢坚守。与此同时,吉林省充分发挥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实施了西部土地开发整理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两个国家级重大项目。截至目前,这两个重大项目已累计完成土地整治面积700.86万亩,实现新增耕地109.39万亩。此外,还组织实施了省、市、县各类土地整治项目468个,完成土地整治面积500.27万亩,新增耕地158.58万亩,储备补充耕地指标79.37万亩。
为了强化耕地保护,吉林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对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和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严格用地审批。对没有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审查,不批准用地。由于依法依规严格耕地保护,使全省耕地总量不但没有减少,而且还稳中有增,达到10520万亩,比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指标多出2225万亩。
在依法加强耕地保护的同时,吉林省率先在全国推行了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以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的18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实行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土地整治、基本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地质环境治理等工程相挂钩,在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的同时,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30——50公分,使东北特有的黑土地资源得到了保护和科学利用。截至目前,全省已经累计实施近百个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总投资超10亿多元,完成耕作层土壤剥离面积超过20万亩,剥离土方量超过5000万立方米。形成了具有吉林特色的“表土剥离、移土培肥、改良耕地、提升质量、保护生态”的耕地保护新模式。
通过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使优质耕地保有量稳中有增,为全省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步增长提供了保障。去年吉林省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710.2亿斤,增长6.22%,高出全国增幅4.12个百分点,粮食单产达988.49斤,高出全国单产271.59斤,继续位列全国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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