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厅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工作方案》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国土资源 清理规范 庆典研讨会论坛 通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1年6月30日印发 |
省国土资源厅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
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1〕14号)要求,省厅决定,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和规范工作的范围。
包括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和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建的协会、学会等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国家法定节日的庆典活动及在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举办的业务研讨等活动,不列入清理和规范范围。
(二)清理和规范工作的内容。
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省文件规定,做到依据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
1.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1)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举办由财政出资或以机关名义主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2)不得举办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
(3)不得举办以营利为目的或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活动。
(4)企事业单位等不得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活动。
(5)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举办或变相举办公款旅游性质的研讨会、论坛活动。
(6)不得举办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研讨会、论坛活动。
(7)不得异地举办或组织各种“轮流做东”联谊性质的研讨会、论坛活动。
(8)不得举办借机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的活动。
(9)不得举办超越工作职能的经贸类庆典活动。
(10)不得举办楼堂馆所奠基和竣工庆典活动。
(11)不得举办宣扬封建迷信的庆典活动。
(12)不得举办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活动。
2.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数量、规模和开支。
(1)经批准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按照规定从严控制活动的参与范围、参加人数、活动期限、接待标准,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列入公示范围,接受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举办活动,不得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费用,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
(2)严格控制举办各单位成立纪念和行政建制变更的庆典活动;严格控制参与经贸类庆典、工程奠基和竣工典礼。
(3)不得跨地区组织邀请人员参加研讨会、论坛活动。
(4)举办涉外论坛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从严控制在华举办各类涉外论坛的通知》(中办发〔2010〕l0号)要求执行。
(5)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3.严格履行庆典活动的审批程序。
(1)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要统筹规划、从严控制,纳入本单位年度会议计划,按照程序报批。
(2)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出席活动的,举办单位须报被邀请人所在单位办公室审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活动,须向上一级分管领导同志报告;其他负责同志出席活动,须报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其他领导干部出席活动,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举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出席活动的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从严控制对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宣传报道。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凡是举办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均须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不报批的视为违规。
二、方法和步骤
清理和规范工作从2011年6月开始,11月底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成立机构(6月)。
省厅成立领导小组,履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等职责。
组 长:周力
副组长:臧全业、金基浩
成 员:田玉山、滕继奎、邹世夫、李澎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驻厅监察室,承担日常工作。
主 任:孟繁生
成 员:张树宝、闫杰、张晶媛、张严厉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二)动员部署(6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作为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进行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的总体要求、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清理和规范工作。
(三)审核备案(6月至7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要求,对20l1年举办和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审核清理和自查自纠,报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厅报省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监督检查(6月至9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清理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省厅将在适当时候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开展重点督导,确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五)总结评估(1O月至11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切实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清理规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加强制度建设。在清理和规范工作的基础上,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巩固清理和规范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清理和规范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清理和规范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四)严查违规行为。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重点查处违规举办活动,违规邀请领导干部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活动,借举办活动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负有责任的有关领导,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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