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网站地图 |  收藏本站  |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审批结果

发布时间:2026-08-25 09:17:00

来源:

【字体:小 中 大】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吉林省通榆县
  傅家100兆瓦飞轮、电化学混合储能
  独立调频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26〕160号

 

通榆县人民政府:
  《关于吉林省通榆县傅家100兆瓦飞轮、电化学混合储能独立调频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通政〔2026〕6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农民集体农用地1.8133公顷(全部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用于吉林省通榆县傅家100兆瓦飞轮、电化学混合储能独立调频电站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涉及压覆矿产资源的,指导用地主体依照《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规定商矿业权人做好工作衔接。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8月19日
  

 

  来源: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初审:张 伟
  复审:胡延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