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省道其太公路(S303)五台乡广兴当至大房身
高台子段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26〕150号
德惠市人民政府: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其太公路(S303)五台乡广兴当至大房身高台子段建设工程用地的请示》(德府文〔2026〕6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农用地1.2096公顷(其中耕地1.136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时同意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0.0078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4412公顷、未利用地0.265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4.7914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7158公顷,用于省道其太公路(S303)五台乡广兴当至大房身高台子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使用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用)地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用)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涉及压覆矿产资源的,指导用地主体依照《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规定商矿业权人做好工作衔接。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8月11日
来源: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初审:张 伟
复审:胡延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