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网站地图 |  收藏本站  |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审批结果

发布时间:2026-03-11 17:21: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扶余市41兆瓦风电项目(安图、汪清、图们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
  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26〕39号

 

扶余市人民政府:
  《扶余市人民政府关于扶余市41兆瓦风电项目(安图、汪清、图们新能源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扶政文〔2026〕4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国有未利用地0.981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扶余市41兆瓦风电项目(安图、汪清、图们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占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使用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占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用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8日

 

 

  来源: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初审:张 伟
  复审:胡延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