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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议案

发布时间:2022-06-09 1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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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3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自然资函〔2022〕161号    
范强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的总体要求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始终站在全局高度,统筹开展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有效用地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颁布施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明确指出土地管理和利用要坚持节约优先,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要坚持合理使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构建符合资源国情的城乡土地利用格局。
  二是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提出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要求。切实解决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问题,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
  三是下发《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明确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依据批而未供土地消化数量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新增用地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
  四是自然资源部每年下达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要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率不得低于15%。如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下一年度核减计划指标的20%。
  二、我省的工作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作为,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取得了较好成效,2018-2021年,每年都超额完成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5%的目标任务。
  一是各级政府高位统筹。省自然资源厅积极主动向政府报告,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点任务。将批而未供土地消化情况列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之中,固定考核指标,量化赋分。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分工明确的管理格局。针对重点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及时与住建、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协调沟通,从项目立项开始,到土地供后监管等多个环节,信息共享,责任明确。整治了政府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未批先建、超规模用地、未供即用、闲置浪费等顽疾。
  二是全面摸清底数。每年组织市县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底数清查。按照控规分割地块,查清每宗地块的区位、面积、批准时间、规划用途、利用现状等。制发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任务清单及调度表,明确各市县批而未供土地任务基数、需完成任务数、当前已经完成任务、剩余任务数及完成计划。对计划完成任务,明确了拟供地项目、供地方式、供地面积、存在问题、解决措施以及完成时限。对每个阶段任务进展做到了详细、科学、精准。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调度。实行常态化指导,每年制定下发关于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定期下发情况通报,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不断完善调度方式。上半年采取月调度,七月份开始实施周调度,十月份开始进行日调度,天天排名,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并根据全省整体任务进展,适时通过厅局长“直通车”或视频会议方式,调度工作进展,面对面解决各地存在的重点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工作推进力度。
  四是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清查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力度,2021年11月,我厅成立批而未供土地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批而未供土地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依法依规、狠抓落实”的原则,从11月1日至12月15日,通过调查摸底、分类推进、督导督察、约谈考核等措施,加快了工作进度,提高了效率。
  三、落实提案建议的具体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增存挂钩”规定。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力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体作用。
  将提案建议函告各市、县人民政府,指导各级政府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此提案建议的对策建议。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
  一是切实发挥市县政府主体作用。各地政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开发利用已批土地有机结合。明确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消化存量建设用地相挂钩机制。在招商引资中,大力宣传存量土地资源优势,引导企业首选已批土地,节约时间成本,促进项目早日落地。
  二是充分发挥规划管控和引导作用。各地政府切实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科学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倒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防止换一届政府改一次规划。
  三是落实“净地”出让原则,统筹推进征地拆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解决土地从征到供过程中各节点上的难点问题。优化征收工作程序,推进前期工作进度,落实征地补偿,解决好“钉子户”问题,千方百计促使项目早日落地。
  四是明确土地管理权责。各级政府加强对各类开发区园区用地的合理规划,将各类开发园区用地划入到城镇开发边界内,明确土地管理权责,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每年下发关于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强化配置计划指标与消化存量土地相挂钩。将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列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全面清理排查。组织各地全面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排查,制定年度消化处置方案,制作批而未供土地清单和任务进度表,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三是强化调度,组织召开全省调度推进会。通过“厅局长”直通车平台,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工作调度推进会。由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报本地区总体情况。组织工作成绩好的县市在会上作典型发言,由工作不主动、进度慢的县、市作表态发言。
  四是坚持并完善通报制度。每季度下发土地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通报,提出下步工作要求。继续实行月、周、日通报调度,督促后进地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三)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
  落实“早发现、早制止”工作要求,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手段,及时发现未供即建违法问题,并坚决查处整改到位。重点关注政府主导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避免未供即建现象发生。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张树田  0431-88550100)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