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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议案

发布时间:2020-06-08 1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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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

会议第00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庞景秋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17号代表建议《关于规范引导农村房屋规划设计标准提升农村居民获得幸福感 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村庄规划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20195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正式实施,建立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将村庄规划纳入详细规划类,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特别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529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从工作目标、任务、程序等方面,对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土空间规划法》也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目前,村庄规划的编制管理工作已经全面告别了过去多部门管理、多标准执行,协调难、实施更难的情况。

二、村庄规划已纳入政府管理职能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的背景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我省已经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将村庄规划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924日,省长景俊海主持召开了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村庄规划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二是注重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制定印发《吉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用以规范引导村庄规划编制。抽调专家20余人组成3个规划编制技术宣讲团队,赴9市(州)宣讲村庄规划的政策文件、技术导则,以确保村庄规划通俗易懂、好用实用、因地制宜、尊重民意。三是强化部门沟通衔接。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调整三年人居环境任务,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体系指导意见》,按照2019年完成村庄分类,结合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稳步推进乡村规划布局专题研究的思路,合理调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高村庄规划质量,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科学指引。四是组织开展志愿行动。我厅与团省委连续两年共同组织开展“吉林省高校大学生村庄规划编制志愿行动”,共有省内28所高校120支实践团队500余人参加了活动,通过宣讲、调研活动,普及了村庄规划知识,调动了村民参与积极性,强化了村民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的主体地位

目前,各地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至今年年底,能够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工作任务,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规划技术指导,进一步研究北方农村房屋规划设计技术标准,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切实保障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待《国土空间规划法》发布实施后,遵照新法研究出台《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届时《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将一并废止。

我厅作为我省承担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的部门,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工作,主动作为,义无反顾地做美丽中国、美丽吉林的建设者、实践者。希望代表对我们的工作多批评指正、多帮助支持,以便我们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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