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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10-08 16:3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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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保障通信设施用地用林用草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通信管理局,联合起草《关于保障通信设施用地用林用草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制定过程
  为加快全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打通通信基础设施要素保障“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全省通信服务覆盖能力,四部门联合起草《措施》,征求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等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及专家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形成《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是衔接规划统筹保障。明确将通信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依托国土空间“一张图”开展空间配置。省级统筹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林地指标,从源头解决市县指标缺口导致的项目落地难问题。
  二是优化现有用地政策。简化架空通信线路走廊、地下电缆通道等线性项目的用地流程。简化林地直服通信设施审批,提升林区通信水平。
  三是联动审批提质增效。推行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机制,压缩勘测定界、现场踏勘次数和报批材料,优化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价等,提升全流程办理实效。
  四是林区资源统筹共享。修建森林草原防火道路时,同步统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林区草原存量资源,配套落实瞭望塔加固、直供电报装、杆塔建设协调等支持政策,降低林区通信设施建设成本。
  五是明确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分类明确通信设施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适用场景,简化小微通信设施的落地流程。

 

 

初审:张伟
复审:郎子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