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动吉林省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吉自然资规〔2026〕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工信、财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我们制定了《推动吉林省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16日
初审:李鹏
复审:郎子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