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办法》的通知
吉国土资规〔2017〕7 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县(市)国土资源局,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吉林省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7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