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国土资规〔2018〕6 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国土资源局:
为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省厅制定了《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8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