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文助推吉林省矿业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近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推动吉林省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地质勘查、绿色开发、矿权出让、矿政管理、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要素保障六个方面系统施策,全方位保障吉林省矿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推动加强地质勘查基础,全力实施找矿突破。重点聚焦金、铜、镍、钴、钼、晶质石墨等战略性矿产,兼顾“三稀”矿产、油页岩、煤炭,做强矿泉水、松花石优势矿产。加快全省地质资料清查汇交,将汇交成果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设立区调、矿调等分类图层,将现有馆藏资料及共享副本数据全部落图,进一步减少地质空白区,为矿业权出让提供更多基础数据,提振吉林省矿业经济整体发展。
《意见》坚持绿色转型,推动绿色勘查与开发。将绿色勘查嵌入勘查全流程,推广“一基多孔、一孔多用、环保钻探”绿色勘查技术,对采用绿色勘查方法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管控露天开采,根据矿产资源赋存情况,开采方式、开采技术规范,合理选择开采方式与方法。
《意见》强调加大矿业权出让力度,提升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净矿”出让,探索部门联动审查机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与“三区三线”管控,利用“三区三线”成果和“一张图”应用系统,开展出让矿业权涉及的各类禁止限制要求及产业政策的核查;优化矿业权出让方式。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严禁设置非法定准入条件和限制性门槛。对紧缺程度高、资源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战略性矿产资源,或者对勘查开采技术、生态环境保护有特殊要求的勘查区块,优先通过招标方式出让探矿权。
《意见》要求优化矿政管理,提升政务服务与监管水平。持续提升审批效能,支持已设矿山深部、上部开展找矿,新增储量可协议整合开发;综合勘查无需变更矿种,简化转采流程;专项整治“圈而不探”,落实信用联合惩戒。强化打非治违,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假借生态修复名义违法采矿行为,维护良好矿业市场秩序。
《意见》推进资源集约节约,提高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合理设置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率”指标。大力推进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资源化利用,对钴、镍、铌、稀土等攻关项目予以优先支持。聚焦金、铜、镍、钴、钼、晶质石墨六大矿种,推进重点矿集区资源整合,实施整装勘查,提升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水平,实现矿产资源高效充分利用。
《意见》强化综合要素保障,为矿业发展保驾护航。强化科技赋能,围绕成矿理论、深地探测、智能找矿开展技术攻关,完善产学研创新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领军人才和青年骨干,打通科研院所、地勘单位、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渠道。健全省级找矿突破协调机制,组建专家智库,强化部门纵向横向协同。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引入央国企多元参与,优化保障政策,构建多元化勘查投入格局,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初审:马楠
复审:蔡文钻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