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围绕阳光、责任、法制“三个信访”打造坚实的桥梁和纽带
信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我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进阳光、责任、法制“三个信访”建设,作为“责任落实年”的具体举措,有效解决和化解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问题,推动了国土资源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呈现出信访总量稳中有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信访工作公信力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
强化服务为民意识推进“阳光信访”建设。前几天,四平市的夏女士,通过国土资源厅网站信访信箱反映,因开发商欠缴土地出让金,导致其所在小区部分居民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当天,夏女士电子邮箱收到回复,其反映信访事项已交由四平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一周后,当夏女士收到四平市国土资源局书面答复,并告知其反映问题已解决,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夏女士激动不已,原本通过网上信访信箱写信只不过是报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信访工作效率这么高。
自从我厅网站信访信箱开办以来,每天都会收到各地群众来信,今年以来,已收到来信45封,我厅信访工作人员每天都会按照《信访条例》和《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要求,认真办理每封来信反映事项,做到件件有回复,层层抓落实。实现信访事项网上受理,网下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为民意识,2017年5月初,经我厅第八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对我厅现有信访接待室进行了改造,重新铺设网络线路、更新办公设备、增设便民设施、改善接待条件。现在群众来我厅上访,明显感受到接待环境越来越好了、接访人员越来越亲民了,办事程序也越来越专业了。对于来访群众提出的诉求,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一律当场给予答复;需要转送有权处理机关或交办下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信访事项,一律当场登记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将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在网上公开,实现“业务全覆盖、信息全录入、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以“阳光信访”新模式让群众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以公开促公正、用透明赢信任。
狠抓工作制度落实推进“责任信访”建设。深入贯彻《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把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作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主线和“牛鼻子”。每年初,我厅都要与各市(州)国土资源局签订年度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目标及责任,确保责任压力层层传导,目标任务逐级落实。每年底,对各市州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评比,考评结果在全省国土资源年度工作总结大会通报,并表彰优胜单位颁发奖牌,通过评比有效促进了责任落实。
加强风险研判,强化源头治理,促进责任落实。只有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才能促使信访工作发力更加精准、用力更加持续。为此,我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始终注重源头预防,在探矿权、采矿权、建设用地等国土资源综合审批项目中,坚持信访参与,做到审批项目存在重大信访问题不批,同时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系统垂直管理独特优势,对因信访问题未解决好、导致出现重大影响社会稳定风险隐患的各地国土资源局,停办国土资源项目审批,直至信访问题妥善解决,从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督查督办是促进信访工作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我厅不断探索信访工作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建立完善通报、约谈、告诫等制度,特别是对国土资源部交办的信访积案,逐件督查督办,推动问题解决和责任落实。今年6月13日,我厅对国土资源部交办的长春市农安县张某反映村支书王某非法倒卖本村耕地用于建筑商用楼信访事项进行了实地督查督办,通过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联动,逐步理清了该信访事项化解思路,有效推动了问题解决。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制信访”建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2016年,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厅制定了《吉林省国土资源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办法》,地市、县(区)推出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清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厘清信访边界,落实访诉分离,规范信访程序,明确信访责任。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建立信访机构、法制机构与业务机构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厅法规处、执法监察局及各业务处室,共同做好我厅信访工作。需要法律支持援助的,由法规处及时有效地给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涉及国土资源违法问题信访事项,由执法监察局依法处理;属于业务部门职能范围内信访问题,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业务部门处理和解决。确保“分得出、有人接、办得好”,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强化法治意识,确保依法依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上访群众的合法诉求必须依法保障,但绝不能因为信访渠道而导致预期盲目提升。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以案说法等方式,合理引导预期,优先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信访问题。对当前信访工作中“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和蓄意非访、恶意闹访、随意缠访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治理,把信访行为从“闹”字拉回到“法”字上来,建立公正、严肃健康的信访秩序。对涉访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依法处置。 (信访处 王晓威)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