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协调松原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做出违法建设行政认定 咨询 已办结
2025-05-29
强烈要求对关于博翔路步行街违建事宜及时做出违法建设行政认定
省自然资源厅、松原市自然资源局:
松原市博翔路两侧居民业主强烈要求自然资源局及时做出具行政决定,落实博翔百年城步行街违法建筑的行政认定(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科室对城管局发函要求认定违建事实不作为、不予答复、避重就轻、推卸责任,口头答复居民业主说不认定违法建设的理由是不归自然资源局管理,不出具违法建设认定,成60多天综合执法局无法立案查处。
居民诉求法律依据:违法建筑的认定及其法律依据:
1、违法建筑的认定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申请并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即视为违法建设。
2、违法建筑的认定权限是否在松原市自然资源局。
3、如果建设方确实有所谓的“政府会议纪要”,是否影响没有取得2证的违法建设事实?
a综合执法局给自然资源局要求3条认证的函(附后)
b自然资源局回函(附后)只答’涉嫌违建’第一条且没有做出任何违建定性结论。既没有做出违法建设认定,更没有送达责任单位。
c证明百年城步行街是违建的政务公开材料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