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四政办发〔2016〕16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违法用地
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违法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四平市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违法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违法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加快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低效土地,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排查我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违法用地的基本情况,有效盘活批而未供土地,依法处置闲置低效用地,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使辖区内近5年新增建设用地平均供地率达到70%以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有效遏制违法用地问题,将违法占用耕地比例降到最低。
(二)工作任务
1. 对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查清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底数,摸清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情况;
2. 加大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问题整治力度,分类制定处置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快利用批而未供土地,依法处置闲置低效用地;
3.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与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做到该立案查处的必须立案,该拆除复垦的必须拆除复垦,该移送移交的必须移送移交,该整改纠正的必须整改纠正。
二、清理整治范围
(一)批而未供土地。近5年全市新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用地中,尚未办理供地手续的。
(二)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包括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监测系统中确定的疑似闲置地块,以及在日常土地利用动态巡查中发现的闲置土地。
(三)违法用地。2015年以来,未报即用、边报边用违法占地,破坏耕地及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三、工作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将根据“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依法依规、狠抓整改”的原则,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11日至4月2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动员用地单位积极主动参与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要求提供项目用地相关情况。各地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清理排查阶段(2016年4月21日至6月10日)。各地要根据分工,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逐宗登记。对涉嫌闲置土地,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或《责令整改通知书》,开展调查核实。对巡查发现或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核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进行立案调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11日至10月20日)。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要针对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的原因,分类制定处置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并抓紧处置。对违法用地案件,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依法应当拆除或者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或没收;对依法依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刑事责任的,严格依法依规移交或移送到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严重破坏国土资源、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还要进行公开查处、公开曝光。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地要及时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基本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治结果进行总结。同时要健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将土地利用巡查检查纳入常态化管理,研究制定具体办法;要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巡查力度,实行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对经过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整改后,近5年平均供地率仍低于70%、闲置土地问题仍较多的县(市)、区、开发区,除省以上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外,将暂停分配新增建设用地转用指标。对工作进展缓慢,排查不认真、发生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平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违法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启生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健雄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史奎春 市国土局局长
孙立阳 市发改委主任
高铁成 市财政局局长
付永久 市住建局局长
郭玉文 市审计局局长
柴 冠 市规划局局长
郭志勇 铁东区区长
王柏仲 铁西区区长
郭殿飞 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亚晖 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将其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确保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违法用地清理工作,做到清理范围全面、情况调查准确。对排查清理出来的违法线索,要严格依法查处,做到立案率100%、追究责任率100%、结案率100%。要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公开曝光1起以上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三)加强协调,统筹推进。此次专项行动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集中统筹各方面的力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和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健全机制,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借此次专项行动之势,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研究探索土地监管工作的新举措,积极推进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建设,妥善处理好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依法管好用地土地资源,为推动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