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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厅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日期:2018-05-04 12:39:00 来源: 字体显示:

中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关于厅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厅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各支部,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确保厅机关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推进和落实,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厅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正确把握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是厅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工程的具体举措。《责任清单》建立了“三级”“四岗”的基本责任体系,明确了厅机关各级党建主体的职责。各部门要理解和把握责任要求,切实用《责任清单》推动党建提升工程的全面落实。

  二要集中力量,科学制定责任清单。各部门要将《责任清单》作为履行机关党建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和推进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升的有力抓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紧紧围绕党建提升工程中的10个重点目标和27项具体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按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制定和细化本部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做到责任覆盖到所有党组织和负责人,清单涵盖方案的每项工作任务,使每个量化的指标、每项定性的要求,都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明确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

  三要扎实推进,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责任清单》,年底前组织全面自检自查,做到对照清单知责明责、对照清单履职尽责、对照清单追责问责。厅党组将对各部门年度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切实通过责任的层层压实,清单的具体落靠,实现厅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升。

    附:《厅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中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201843

 

附件:厅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扎实推进厅机关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围绕“明责、知责、负责”和“三级(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四岗(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界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制定厅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厅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厅党组

  厅党组是抓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主业主责意识,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全面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管理、保障落实和示范带动”等责任。

  1.坚持总负责、总把关,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厅党组重要议程,全面领导和总体推进部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次。

  2.推进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其他行政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支部书记(处长、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四级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3.健全机关基层党组织班子,按期换届,选好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按期换届率达到100%,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配备率达到100%

  4.严格执行和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机关基层党组织制度的执行落实率达到100%

  5.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考核机制,把机关党建工作列为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考核重要内容;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述职评议面达到100%

  6.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有关会议的规定。

  7.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搞好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交流;加强对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培训面要达到100%

  8.党组班子严格执行党的基本制度,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率达到100%

  9.支持机关党委的工作,切实解决好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配备,保障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二)党组书记

  党组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部署督导、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组织班子、配强党务干部和落实基本保障”等责任。

  1.坚持主业主责主抓,按照四级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立责任清单和责任目标,全面部署和整体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相互促进、深度融合。

  2.每年至少听取2次机关党委汇报,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3.兼任机关党委书记,每年要向省直工委作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抓好本部门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述职评议面达到100%

  4.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

  5.督促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6.带头执行和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做到“五个在支部”,即学习讨论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组织生活过在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在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在支部;每年至少参加党支部活动4次,每半年至少到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带头主动交纳党费;每年至少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2次。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8.配齐配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班子和党务干部,切实解决党组织活动经费等问题。

  9.主动与省直工委加强联系,协调解决机关党建工作的有关问题,支持省直工委履行对机关党组织的领导职责。

  (三)党组成员

  协助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抓党建“一岗双责”的政治意识,认真履行“分工负责、互促共进、调研指导和示范带头”等责任。

  1.认真负责地抓好分管部门的机关党建工作,支持和督促分管部门党组织按照党组要求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

  2.每年至少2次听取分管部门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坚持到分管部门党组织调研指导,及时总结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融相促的好做法、好经验。

  3.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做到“五个在支部”;每年至少参加支部活动4次;每半年至少到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带头主动按时交纳党费;每年至少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2次。

  4.带头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二、直属机关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机关党委

  直属机关党委在厅党组指导下,领导部门机关及党的关系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对抓机关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要认真履行“谋划协助、教育管理、党内监督、推进落实”的责任。

  1.协助党组对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2.协助党组落实好抓机关党建的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和量化考评,做到定量有标准,定性有要求,年底要达标。每半年要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1次全面督查,每年以书面形式将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向省直工委和厅党组汇报。

  3.协助党组加强队伍建设,每年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

  4.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

  5.督促检查党的基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严肃性,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执行落实率达到100%

  6.严格执行换届选举规定,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工作,保证选举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机关党委要按规定进行换届,所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率达到100%

  7.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三项监督职责,落实监督责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8.严格管理党员队伍,认真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把入口关;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管理服务等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定流动党员、失联党员管理办法。

  9.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二)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专职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协助谋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带动引领”等责任。

  1.协助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并组织实施,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实。

  2.建立机关党委每季度例会制度,经党委书记授权,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分析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及时向党组汇报。

  3.组织部门机关党建全面提升方案实施,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好综合指导、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4.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党的关系所属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

  5.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纪实、定期报告等配套制度,细化标准要求,健全明责、考责、问责体系,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每年进行1次全面督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6.组织参加理论学习,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的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所属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面达到100%

  7.组织和落实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党支部全体党员述职,并进行评议考核;党员向所在党支部述职,党支部对党员进行评议考核。

  三、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在抓机关党建工作中承担着具体责任,要认真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责任。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支部主体作用和基本功能,将学习教育融入组织生活之中,在学和做上深化拓展,每年要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2.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要建立党支部委员会,健全支部班子;严格执行换届选举规定,党支部必须按规定进行换届。

  3.掌握了解本支部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统筹安排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做好与领导同志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

  5.严格执行和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执行落实率达到100%

  6.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评定。

  7.按照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督促党员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

  8.对本支部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党支部活动,进行检查和评比,每年要总结和报告。

  (二)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是机关党建具体责任人,是党支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认真履行“执行落实、统筹安排、教育管理和工作带动”等责任。

  1.带头履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四项责任。每年将履行支部书记职责情况向机关党委及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2.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开展支部活动,做好总结检查评比。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带头践行“四讲四有”,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

  4.带头执行和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话谈心、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半年要在支部讲一次党课。

  5.督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主动按时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

  6.掌握了解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及时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7.抓好党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支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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