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土资勘发〔2013〕56号
各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地勘主管部门、各地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13年度地质勘查资质检查及地勘单位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备案登记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
在吉林省内已取得各类各级别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和在吉林省内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省外地质勘查单位。
(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按《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内容开展。
(三)监督检查方式、完成时间。
1.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2.各地勘单位要在2014年1月6日之前完成自查。省内国有地勘单位可在主管局的组织下,开展互检,鼓励跨部门进行互检。
3.省厅组成有市级国土资源局参加的检查组,在2014年1月6日后开展抽查工作,被抽查单位名单由省厅按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抽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具体抽查时间电话通知。
各地勘单位的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请填写《地质勘查资质单位联系卡》(见附件2),并于2013年12月31日底前上报省厅。
二、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及资质备案登记填报工作
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及资质备案登记填报工作在国土资源部 “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申报系统”( 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中完成。网址:http://dkzzbb.mlr.gov.cn:8888。内容包括《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
(一)《网上申报系统》注册登录规则。
1.新注册用户名由字母组成,长度4-10个字符,使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姓汉语拼音的全拼和名字汉语拼音的首字母。例:张三 zhangs 李小四 lixs。密码、密码找回问题和密码找回答案自定,勿忘。注册后登录。
2.已注册用户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3.如果同时拥有部、省颁发的资质证书,资质证号、单位名称、住所,必须填写部级资质证书上的证书编号、证书编码、单位名称、住所。
(二)《网上申报系统》填报主体及报送要求。
1.《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填报主体及报送要求
单位所在地在吉林省的地勘单位在网上填报《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勘查项目在外省的,还需向项目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厅报送纸质材料;在吉林省内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省外地质勘查单位,需要向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报送纸介《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的网上填报工作要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2012年度没有填报的,要进行补报。
2.资质备案登记填报主体及报送要求
所在地在吉林省的地勘单位在吉林省开展勘查工作无需备案;在外省开展勘查工作的地勘单位需在网上填报《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并向项目所在地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应按项目情况及时填报,未填报的应抓紧与项目所在地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系及时补报。
三、其它事项
1.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协助省厅做好地勘单位资质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并在2013年底前将拟抽查单位建议上报省厅。
2.各地勘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确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填报,确保《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的质量和进度,实行制度化管理。省厅将对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作为建立地勘单位执业信誉档案的重要依据之一。
3.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过程中,如遇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部信息中心或省厅联系。
联系人:部信息中心 涂 强 010-66558650 15901529501
厅地勘处 徐春雷 0431-88550207 13578782701
传 真:0431-88550254
邮 箱:1164179276@qq.com
附件: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号)
2.地质勘查资质单位联系卡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12月20日
抄报:国土资源部勘查司。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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