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23日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公组〔2022〕4号)要求,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积极作用,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高政务公开质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在拟制公文时须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类别。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历史公文属性转化工作,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认真完成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二)加强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厅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积极推动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深入推进厅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微信公众号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规范高效办理厅局长信箱、省长信箱等网民留言。(宣教中心)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水平。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更好地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加强业务研讨,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复议、诉讼案件。(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四)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2022年底前,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摸清文件底数,建立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根据立、改、废、释等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做好动态调整更新,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更新完善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清单,在厅门户网站和吉事办同时发布。(法规处、执法处、宣教中心)
(五)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水平,更好的解答行业政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法规处)
二、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
(六)推进专项信息公开。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发布“天地图·吉林(2022版)”,向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开服务。按规定及时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做好厅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地信处、财务处、用途管制处)
(七)持续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遵循“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做好政府采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财务处)
(八)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督促指导市县自然资源局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制定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依托政务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三、做好部门重要信息解读回应
(九)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继续推行行政决策预公开,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在省政府及厅网站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解读、意见征集渠道、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充分利用政策直达工作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办公室、法规处、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十)提高政策解读质效。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在厅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解读信息,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通过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等多种方式,推送解读政策信息,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做好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分工负责)
(十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公开,按时限要求回复网民留言信箱、热线等互动交流信息。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依法批准后及时公开。做好“十四五”基础测绘、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征地信息和补充耕地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土地、矿产、测绘等领域行政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工作,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有效回应。(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处、测绘处、地勘处、用途管制处、耕保处、矿业权处、矿保处、征地中心、宣教中心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重点围绕征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全国测绘法宣传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年内至少举办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积极搭建让社会公众走进政府、了解政府、支持政府的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开放,促进政府透明。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者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办公室牵头,用途管制处、耕保处、空间规划处、测绘处)
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和保障
(十三)强化组织保障。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厅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本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十四)提升业务能力。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培训。(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十五)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工作提示,及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处室、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逐人逐项抓好落实,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各处室、单位对2021年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1次“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