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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4-03-27 11:1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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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现予以公布。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报告” http://zrzy.jl.gov.cn/zwgk/zfxxgk/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于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邮编:130042;电话:043188550200;传真:043188550114

电子邮箱:jlgtbgs@126.com)。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在厅长的领导下,由一名分管厅领导主管,厅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在工作机制方面,通过层层分解任务,并落实到具体人员,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协助。宣教中心负责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建设工作;各处室指派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后由处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办公室复核后,通过初审并报经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签阅后,在省政府和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在人员配置方面,现有一名专职人员和两名兼职人员承担此项工作,各处室各设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 

(二)健全机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修订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吉国土资办发〔201340号),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公开范围、方式、程序及监督保障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做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公开的内容,为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强化监督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结合国土资源工作部署,研究政府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做好政府信息的采集、保密、存储和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各个环节正常运转。简化各个处室的工作流程,加强相关处室的密切配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及时报送、及时录入。建立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纳入绩效评估体系,对各处室信息公开的质量、数量,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定期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和主要内容。 

2013年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020条。公开内容包括: 

1.管理规范信息。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2.行政许可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信息目录和办事指南;土地行政许可、地矿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结果等。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1)重大公告方面,包括项目招投标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重要文件和通知等。(2)执法监察方面,包括重大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等。(3)基础数据方面,包括出让土地和供地信息、地质环境公报;采矿权探矿权项目信息;地质勘查成果等。(4)信息咨询方面,包括咨询答复、公众建议答复等。 

4.政府机构和人事事项。包括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省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管理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等各类信息。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9条,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87条,通过网站栏目发布工作动态、人事调整、土地和矿业权转让出让信息2020条。在门户网站中发布的政府公开类信息占总信息的80%,点击量在2万次以上。 

2.公共查阅点。2013年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共汇集127余件公共信息,其中主动公开的新信息49条,更新信息70余条。省档案局为全省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由省档案局接待公众查阅,提供借阅文件等服务。 

3.新闻媒体。利用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等新闻媒介刊发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动态信息,进一步拓展了公众了解我省国土资源政策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厅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74件。我厅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安排专人对申请人做出满意答复,全年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时答复率为100%。 

四、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国土资源厅汇集的公共信息,由省档案局接待公众查阅,提供借阅文件等服务,其收费标准由省档案局确定。到本部门进行查阅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接待人员未向查阅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2014年,我厅将紧紧围绕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服务民生这一中心,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与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加强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