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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9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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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8日至6月30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省自然资源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4年8月29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自觉,推动巡视整改见行见效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对巡视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方位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质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要求,明确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各项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按照省委要求,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市(州)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力推动并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针对巡视整改意见中指出具体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中共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通过逐一对账销号的方式,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有专人负责跟进,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三)深化成果运用,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厅党组和班子成员共召开8次党组会和12次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并听取工作汇报,审议相关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巡视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同时定期向省委巡视办汇报整改进展。确保巡视整改有序推进,保证整改标准不降、节奏不乱、效果不减。同时注重举一反三、纠建并举,将巡视整改与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相继完善了主体责任落实、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纪律、财务支出、专项资金管理、督导落实等相关制度16项,进一步完善了长效工作机制,堵塞短板漏洞。
  二、对照反馈意见,推动巡视整改见行见效
  (一)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中的问题清仓见底。
  一是加强审计项目严肃性。厅党组统筹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吉林省自然资源厅规范审计整改工作规定》,将涉及审计项目的事项纳入党组会议事内容集体研究部署。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规范做好“三重一大”事项议事流程。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建设。重新修订《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办法规定,抽取评审专家,防止人为指定项目评审专家问题发生。修订完善《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清理厅属事业单位存量资金上缴国库。
  三是严格内部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出国管理规定,对出国人员出行前开展谈话提醒,加强对出国(境)人员及证件的管理,对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人员依规处理。
  四是自查自纠严防私车公养。完善公车制度监管并明确“红线”,清晰界定禁止行为,筑牢“车轮上的腐败”防线。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核查。在此基础上,对私车公养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依规处理。
  (二)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自然资源工作质量发展方面。
  2.强化监督检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推进耕地质量提升。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管理效能。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清单,全面梳理《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各环节廉洁风险分析(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防控措施,确保全流程监管。印发《吉林省耕地占补平衡领域十严格十不准》,细化工作标准,划定行为红线,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制定印发《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优化耕地保护政策体系,推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印发《关于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维护各类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通知》,明确补偿标准、程序公开等要求,防止侵害群众权益行为。编制《耕地占补平衡领域廉政风险清单》,动态更新风险点,完善监督机制。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耕地占补平衡领域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推动行业纠风治乱。指导市县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吉林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全面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完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补充耕地数量不实问题按规定核减补充耕地指标。结合我省实际,部署开展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试点土地整治项目监督检查。
  二是严守耕地红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建立动态跟踪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保护好我省耕地资源。强化耕地用途监管,严防新增“非农化”问题。对乱堆乱放占地问题,清运并恢复耕种条件。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控黑土资源流失。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耕地保护考核奖惩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压紧压实耕地特别是黑土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表土剥离利用政策,修订《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督促地方落实表土剥离规定,积极指导地方完成未进行表土剥离的后续整改工作,开展省级抽检和市州互检工作,查漏补缺,确保耕地保护取得实效。
  四是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通过纳入扶贫项目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恢复耕地条件等方式推进项目完成整改销号。联合有关单位出台《吉林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施办法》,明确光伏项目用地准入标准及监管要求。针对全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强化监管与协同,优化用地审批流程,提升服务保障。指导市(县)规范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对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进展缓慢、未整改到位耕地面积或比例居全省前列的地区党政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3.规划科学引领,加快空间规划体系形成,扎实推动生态修复项目。
  一是国土空间规划批复进展显著。《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批复实施,长春市所辖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全省其他8个市州、36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获批复。
  二是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基本建成。截至2024年12月末,省、市、县三级生态修复规划均印发完成,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已基本形成。
  三是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进度提速。采用无人机、遥感影像技术,每季度对国家示范工程开展进度与质量监测,形成年度报告,确保工程规范性。建立动态监管平台,对未达标的矿山实施限期整改,推广生态修复与土地综合利用模式,强化技术支撑,绿色矿山数量实现增量突破,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四是矿山生态修复整治成效明显。印发《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矿山所在县(市、区)建立整改情况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印发《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履行情况实地监测的通知》,对重点生产矿山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开展实地监测,委托厅属事业单位利用无人机、卫星影像对大型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情况进行监测监管。
  五是完善监测体系巩固治理成效。对生态修复典型问题,高位统筹,强化督导,成立省、市两级联合督导检查组,通过2次实地督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格对照《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与任务分工。运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修复区域进行高频次、全覆盖监测,确保治理效果可量化、可追溯。
  4.树牢节约理念,持续推动存量土地处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一是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对地方政府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考核,强化监督。建立批而未供土地矢量数据库,制作全省存量土地招商地图,全面摸清批而未供土地基数,建立台账。
  二是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针对性处置批而未供存量较大的重点地区和部位,消化处置100公顷以上项目9宗2133公顷,批而未供土地总量消减。
  三是严格存量土地处置监管。提级开展督导检查,邀请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和智库专家实地调研,将问题意见纳入《自然资源智库专报建议》,起草《吉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关于强化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和源头防范工作的通知》。完成督察反馈的问题项目整改和销号工作,形成“一案一档”销号台账清单。
  5.强化监测预警,加快防范风险体系建设,深化科技应用。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系统治理。制定《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全省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报告》《省级汛期巡查驻守方案》,明确防治目标与技术路径。落实“五覆盖”防御标准,推动重要隐患点巡查排查、避险演练、群测群防员配备、灾情技术调查、预警“叫应”检查全覆盖,提升基层防御能力。
  二是争取专项资金,推进工程治理。通过中央新增国债专项资金实施16个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完成208处隐患点监测设备安装,监测预警覆盖范围显著扩大。出台《吉林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范围对象认定和奖补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项目实施与动态管理。谋划长效治理机制,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规范项目实施与动态管理。
  三是重点工程项目完工,防范风险能力增强。永吉县河东崩塌治理工程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临江市大湖村粮店后沟等泥石流治理工程完工并完成验收,抚松县黄家崴子村公路沿线治理工程已完工并通过验收。
  四是科技赋能自然资源监管,加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辽源市东辽河上游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中应用实景三维吉林数据成果,提升修复精度。构建网格化督察平台,通过平台下发省级遥感监测线索,辅助地方执法。利用无人机、遥感影像对全省重点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动态监测,推动监管方式转型。
  五是全面优化督察方式,提升自然资源督察质效。制定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和报送年度督察检查计划,建立健全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督察工作的目标、任务、流程和方法,规范督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与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六是加速构建监测手段,推进自然资源遥感应用能力。将卫星遥感监测监管服务平台纳入吉林卫星应用中心建设项目,运行“吉仓”影像超市,通过强化数据应用,为省、市、县各级提供动态服务,提升了卫星遥感数据在不同层级的应用效能和服务质量。卫星遥感数据已及时更新,可查询各类卫星影像的分类、分辨率、影像质量、几何精度等信息。同时,用户能够通过该系统下载卫星影像以支持相关业务开展,满足实际工作中的数据需要。
  (三)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发力方面。
  6.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是强化责任传导。召开2023年度直属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评议考核会议,组织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厅党组书记逐一点评,压实“一把手”责任。召开2024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州)局“一把手”及处室负责人参会,明确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要求。
  二是深化问题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系统剖析耕地占补平衡领域深层次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开展政治巡察,对2个市(州)局、5个县局进行全覆盖巡察,强化政治监督。
  三是深化以案促改。制作《失衡的代价》警示教育片,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件情况并部署整改任务。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分级分类警示教育工作措施》,开展案例剖析。组织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赴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展览。发放《忏悔录》等廉洁教育读本,向党员干部家属发出《倡议书》,构建家庭助廉机制。
  四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内监督工作的措施》,明确监督责任清单,建立“日常了解+谈心谈话+年度考核”立体化监督机制,对市州局和处室“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通过专题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集中学习138次,组织现场问询党纪知识298人次,实现党员干部教育全覆盖。
  7.加强管党治党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一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厅党组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讲授纪律教育专题党课,增强干部纪律意识。
  二是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指导征地事务中心党总支开展专题会议,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问题,开展以案促改,完善制度和管理。
  8.强化履行监督责任,做好日常监督管理,提升监督工作质量和效果。
  一是强化土地整治监督。驻厅纪检组领导带队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问题集中专项督导,以“四不两直”方式到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实地抽查暗访补充耕地项目,走访乡(镇)政府、村委会、企业,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监督。对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资金项目开展监督,调取吉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类新增国债项目、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相关材料。向省厅发送《关于做好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工作的提示函》,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三是完善廉政档案管理。及时建立新提拔干部廉政档案,对已建立的廉政档案进行时时更新,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四是加强干部谈话提醒。自巡视开展以来,组领导与驻在单位领导干部谈心谈话113人次,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五是筑牢监督执纪“前沿阵地”。贯通巡察监督,组领导向巡察组全体人员从四个方面讲解《如何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有效衔接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监督检查,由副组长带队对2个市局的财务账目、公车管理、项目情况、文件材料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问题依归处理。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整治经商办企行为,消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
  一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厅党组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警示促廉政。组织学习《公职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负面清单》,开展专题警示教育6批次。制定《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暂行规定》《关于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形的干部加强管理监督的实施方案》,明确禁止性行为和监督机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为鉴”主题党日活动,发放家属倡议书,强化震慑效应。全系统(不含长春市)签订了《承诺书》,强化纪律约束。
  二是严肃开展专项整治。厅党组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巩固耕地占补平衡案件整改成果。严厉整治系统内经商办企业突出问题,我厅组织全省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人员,经厅党组及驻厅纪检组研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
  三是规范干部管理监督。通过深化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实现正处级领导干部100%轮岗。建立分层分类谈心谈话机制,对关键岗位开展常态化监督。创新监督手段,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与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同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排查权力运行风险点,制定制度性防范措施。通过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机制,推动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10.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坚决根除形式主义,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开展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对典型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强化责任意识。省厅制定《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任务清单》并严格落实,从制度层面强化对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治。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推动大安市政府针对审计反馈问题,依法废止存在质量问题的村庄规划文本,完成问题村庄规划的重新编制,数据成果纳入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为后续规划实施监督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思想认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务行为,组织厅属事业单位对涉嫌公款旅游问题开展清理清查工作,深入查找财务管理、培训费用等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做到举一反三。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并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以强化警示作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单位党组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方面。
  11.强化政治标准,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将政治标准作为干部选拔的首要条件,重点考察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确保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全面过硬。规范选拔任用流程,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干部档案、个人事项报告、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严格审核。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对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未过半数的干部,一律不纳入职级晋升或职务提拔考察范围,确保选拔过程公开透明。
  二是坚决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对典型的案例从严处理,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明组织人事工作,坚决杜绝“带病提拔”“违规操作”等问题。
  三是深化民主评议,提升干部选拔公信力。针对巡视反馈的选人用人民主评议好评率偏低问题,厅党组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在职级晋升、职务提拔中严格执行“双过半”推荐要求,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过程管理,推动干部选拔任用更加科学规范,切实提升干部管理监督效能。
  四是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决策党内民主性和合法性。厅党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干部议题时,仅党组成员表决。制定下发通知规范各级党组(总支)议事工作,提升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强化集体决策刚性约束。严格履行党组会决策程序,对新增耕地核定、指标交易调剂等重点审批事项,要求必须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杜绝以审签代替集体决策。制定《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复核认定工作制度》,新增耕地复核需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县级履行入库程序,确保程序合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事项纳入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范围,调剂情况通过官方网站公示后,再履行划转程序。指导直属单位决策程序上的整改,完善议事规则,明确民主集中制程序要求。同时,规范会议记录形式,采取视频、录音、电子版纪要、手写记录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决策过程可追溯。
  六是完善干部人事管理,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群众公认原则,在职级晋升或提拔干部时,要求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得票均超过半数方可纳入考核人选。厅党组按“人岗相适”原则进行岗位调整,推动干部管理与考核结果挂钩。
  七是健全监督问责体系,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开展全厅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吉林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对新提拔干部,均按照要求建立全程纪实档案,确保材料完整可溯。
  12.完善整改体系,建立定期轮训制度,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
  一是制度规范完善,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党员发展工作手册》,明确党员发展流程、材料标准及责任分工,强化程序合规性要求。组织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组织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解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预备党员考察与转正程序。
  二是动态监督机制,严把党员发展关口。执行党员发展“双审制”,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对程序不规范的,依据党纪对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每季度抽查发展档案,纳入党建考核指标。同时强化警示教育,将典型案例纳入厅系统警示教育材料,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党课等形式,强化纪律意识。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3.坚持分类施策,落实矿山激励制度,科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是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25年度全省计划完成20个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相关部门积极协同配合,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技术指导与进度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按时达标验收,为后续绿色矿山建设奠定基础。
  二是积极落实矿山激励制度。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通知精神,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市县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落实绿色矿山激励政策落地。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工作方案中,对抽到的需检查的绿色矿山,经系统分析没发现问题的,可免于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坚持分类管理原则。组织对全省持证在产大中型矿山进行系统梳理,结合资源禀赋、开采阶段等因素动态调整绿色矿山创建任务,明确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衔接、稳步推进。
  四、下步打算
  坚持厅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书记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的三重维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整改不力即失职、不抓整改即渎职”的底线思维,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实现彻底整改、全面到位。驻厅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整改落实不力、制度完善滞后、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坚决启动“再整改”程序;对存在“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行为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严肃性与制度权威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9月9日至9月29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31-88550238;邮政信箱: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1104室;邮编:130042;电子邮箱:JGdangwei@163.com。

 

 

 

 

  中共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5年9月9日

 

 

 

 

初审:于海明
复审:胡延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