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安市鸿源矿业有限公司砬子沟铁矿上部(670-650米标高)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吉地基金采协示字〔2025〕4号
受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集安市鸿源矿业有限公司砬子沟铁矿上部(670-650米标高)采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予以公示:
一、出让人
名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场所: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
二、受让人
名称:集安市鸿源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集安市头道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827911075837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集安市鸿源矿业有限公司砬子沟铁矿上部(670-650米标高)
开采矿种:铁矿
开采规模:50万吨/年
地理位置:吉林省集安市头道镇砬子沟村
面积:1.4734平方公里
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X |
Y |
4604465.28 |
42494527.96 |
4604465.28 |
42495557.96 |
4603055.28 |
42495837.96 |
4603055.28 |
42494777.96 |
标高:670m至650m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开采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采矿权。
理由:拟出让矿区为集安市鸿源矿业有限公司已有采矿权(证号:C2200002010122110092942)垂直投影上部范围。 该采矿权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中“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于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10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将异议情况以书面形式送达吉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31-88539836
传真:0431-88527417
吉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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