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推动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更好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我厅对《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8月8日前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将邮件发送至jltchc@sina.com;
2.通过邮寄反馈意见,通过信函邮寄至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收,邮编130042,请信封上注明“测绘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24日
初审:杨宏伟
复审:胡延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