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 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日-2025 年7月22日。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2日
附件: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初审:赵华
复审:胡延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