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注销省级登记权限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公示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
吉林省延边和龙泉水洞区铁矿普查等21个勘查许可证、磐石市吉昌镇砖庙村天生铁矿等21个采矿许可证,矿业权人在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现许可证已过有效期,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规定,拟公告注销,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13日(3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
1.探矿许可证注销清单
2.采矿许可证注销清单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母德春 电 话:0431-88550108
邮 箱:jlkyq518@163.com
初审:刘沣
复审:胡延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