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吉自然资函〔2025〕13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质检站,各测绘单位: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产品质量,强化测绘单位安全生产防范意识,现对在我省开展测绘活动的单位开展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负责省级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情况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负责省级测绘成果质量检查的技术支持工作。
各市(州)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工作,在开展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情况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同时,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有条件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还要创新工作方式,以各种形式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省厅已检查的单位不再重复检查。
二、检查对象
(一)省级检查。本次检查计划抽取30家省内外测绘单位。
1.抽取27家省内测绘单位,开展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情况和安全生产检查,抽取被检单位近两年完成的1个测绘项目开展成果质量检查。
2.对2023-2024年检查中无测绘项目的2家测绘单位和成果质量不合格单位的3家测绘单位开展测绘成果质量检查。
(二)市县级检查。各市(州)、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测绘活动的省内外测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对象比例,组织开展检查。
三、省级检查内容
(一)测绘活动情况检查。对测绘单位是否存在超资质测绘、非法分包转包、恶意低价竞争扰乱市场、测绘成果未汇交、测绘项目未备案、不符合资质条件等违法违规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对抽取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开展实地检查。包括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专业类别。
(三)安全生产检查。对测绘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安全应急演练及培训教育情况,防火等生产环境安全管理情况,外业安全生产装备配备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
四、省级检查进度安排
(一)4月。前期准备。
(二)5月-8月。开展检查。
(三)9月。总结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省内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做到严谨规范、公正公开,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杜绝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二)各有关测绘单位要认真配合检查工作,按照检查对象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做好准备工作。此次检查结果将记入信用系统,对拒绝、阻挠、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
1.省级检查对象名单
2.被检单位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30日
初审:杨宏伟
复审:胡延晟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