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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7 15: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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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吉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厅党组高度重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一直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

  (一)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和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学习,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统领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二是完善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共性清单》的基础上,制定了学法《个性清单》,内含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33部,为学法用法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广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举办新《矿产资源法》贯彻落实专题讲座,组织厅机关全体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通过学用结合等多种形式,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稳步开展立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启动《吉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保护条例》及《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修订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2024年我厅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全部履行了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程序。三是持续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废止1部地方性法规、2部省政府规章、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的建议,其中《吉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因不符合新《行政复议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向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予以废止并得到了采纳。

  (三)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全省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全省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涉及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和措施;决定实施的省级自然资源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自然资源重大事项,确定为自然资源五类重大决策事项。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等2项工作列入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并经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高效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48件,较去年同比减少12件,都已按要求提交答复书,25件已审结,2件终止,13件驳回,5件维持,得到省复议办的充分认可;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件,较去年同比减少6件,1件正在审理中,其余均胜诉。二是积极化解历史遗留的集体土地征收争议纠纷,与省司法厅对接,多次召开协调会、推进会,督促进展情况,6个案件基本得到化解,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是做好政务热线办理工作。处理接诉即办求助、咨询和投诉案件共计241件,反馈率和按时办结率100%。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得到处置和办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意识仍需提升。以法治建设统领自然资源依法行政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法治思想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还缺少探索实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还需要加强。

  (二)依法行政水平仍需加强。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败诉案件仍时有发生,需要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普法宣传模式仍需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手段还不够丰富,宣传工作的载体形式比较单一,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的能力需要加强。

  三、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我厅始终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厅党组书记一直牵头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教育培训,增强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不断加强自然资源政策供给。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国家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要求,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已经省委深改会议审议通过。会同文物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在详细规划中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求及保护措施,“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牵头组织制定《吉林省多元高效供应工业用地政策指引的通知》,从八个方面提出40条举措,推动我省工业用地以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

  (三)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从法治和政策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矛盾争议和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四平一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清算长达近20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厅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省法院、四平中院、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梨树县政府及破产企业管理人,搜集整理案件相关证明材料,共同商讨破产案件的清结路径,相关土地权证办理路径得以清晰明确。

  (四)持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在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中实行“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和“教育入学一件事”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推送,在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增加相应的登记流程和查询接口,实时提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信息。制定《吉林省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无籍房”问题整治工作,第一批整治清单123个小区、53803户问题;第二批整治清单123个小区、41219户问题,已全部解决,化解率100%,246个小区全部办理首次登记,取得明显成效。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学思想遵法律有机融合。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思想和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努力实现知行合一,在实际工作中勇于实践,不断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抓好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同时,将学法用法纳入干部培训内容,通过全系统集中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聚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升党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二)持续强化自然资源立法破立并举。一是做好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继续做好《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吉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按照立法流程,积极推进修订草案起草、立法调研、提请审议等立法工作进度。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其他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做好省级《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省人大、省司法厅征求意见的各类法规文件草案,提出建设性、可行性意见。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对我厅现有职责权力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结合自然资源管理重要事项,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深入查找程序薄弱点、环节风险点、监管空白点,补齐短板弱项,堵塞风险漏洞,进一步用制度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权力运行。

  (三)持续强化案件争议纠纷稳妥化解。一是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积极解决争议纠纷,推动案件协调化解。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增强应诉能力,确保出庭应诉的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提高公益诉讼办理质量。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合作,规范自然资源的公益诉讼,共同提高公益诉讼的案件办理能力。三是持续抓好法治队伍建设。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全系统的行政复议及应诉能力培训,强化系统工作人员应对复议及应诉的能力,全面提升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质和法治水平。

 

  来源: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初审:刘瑶

  复审:王超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