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购买2025年法律服务结果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购买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方案》有关程序规定,经审议,拟聘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为我厅2025年度法律顾问,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反馈。
联系地址及电话: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联系电话:0431-88550209。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10日
初审:刘瑶
复审:王超
终审:崔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