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4年第11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审批情况的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我厅开展了2024年第11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的受理审查工作。审查结果于10月31日在厅网站进行了公示,目前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审查,共有2家单位提交的3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告。
请通过审批的资质单位到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领取人(须是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同时交回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 0431-88550090
省政务大厅自然资源窗口 0431-82752891
初审:迟磊
复审:王超
终审:崔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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