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自然资源系统专家参与项目
决策管理事项相关专家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实我省自然资源系统项目的评审、论证、咨询、验收专家库人员,充分发挥专家在国土空间、矿产资源、土地整治等专业支撑和技术支持,推动全省自然资源项目建设等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专业专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专家类型及范围
征集类型:矿产资源开发、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整治、基本农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自然资源领域,水利、环保、农业、交通、住建、水文、土壤、能源、测量、地质矿产、地球化学、信息化建设等行业相关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征集范围: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党政机关等。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履行职责,以独立身份开展相关工作;
(二)熟悉土地、矿产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掌握较高的专业知识、熟知政策理论、熟悉所在领域或行业状况,具有高水准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三)在吉林省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特殊专业除外)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五)在业务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申报程序
省自然资源厅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按程序对拟入库专家进行遴选,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公示。
四、报送材料
(一)《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表》
(二)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职称证书,个人业绩,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五、有关要求
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 PDF 版发送至 rsc88553600@163.com 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自然资源系统推荐专家。
附件:1.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表
联系电话:人事处 李柏巍
(0431-88553600、88697833)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