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自然资函〔2022〕84号
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矿局、有色局、煤田局、有关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
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行业部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吉防办明电【2022】312号)要求,为做好全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我厅制定了《吉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吉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