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网站地图 |  收藏本站  |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8 13:48: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春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通知

  吉自然资函〔2022〕7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九台区、双阳区、江源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4月19日凌晨2时许,吉林市永吉县口前镇前进村五桦公路西山段发生山体崩塌灾害,崩塌土石量约100立方米。由于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随着春季来临,我省地质灾害风险逐渐上升,各地要在坚决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抓紧开展春季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克服麻痹思想,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时刻绷紧地质灾害防治这根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立即开展春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做到每点必查、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二、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地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尽快启动群测群防体系,重点对人口居住区、公路沿线、在建工程等开展巡查排查。对新排查出来的地灾隐患,要开展认定并按程序建档入库上平台,并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组织排危除险,加强监测预警;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开展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
  三、做好灾情处置和信息报送。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地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灾情研判,提出处置建议。灾情信息要直报省厅,落实第一时间速报(电话或手机短消息)、六小时内续报(灾情快报、照片)、12小时内正式报(红头文件扫描件)要求。各地以市州为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春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排危除险情况上报省厅。
  联系人:蔡文钻 地勘处
  联系电话:0431-88550091,15543668990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