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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8 15:2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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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第批地质灾害

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查,决定授予下列单位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评估丙级资质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告。

请通过审批的资质单位到省政府政务大厅负1层综合办公区9号卡位领取资质证书。领取人(须是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注明领取人身份证号码),并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联系单位及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  0431-88550090

省政务大厅自然资源窗口      0431-82752891

 

附件:2021年吉林省第批授予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名单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1625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