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决定书
公告〔2020〕17 号
有关矿业权人:
经对你单位专项核查,你单位被列入异常名录之日起已三年,未完全履行相关义务,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和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0年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单位一览表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