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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6 10:3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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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山市四个煤矿周边零散资源采矿权出让

征集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要求,我中心开展白山市四个煤矿周边零散资源采矿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经省厅同意,现公开征集四个采矿权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承担单位。

一、   申请条件

1.吉林省内从事煤炭地质相关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均可申请。

2.承担单位须具有独立完成采矿权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能力。

3.本次公开征集不接受个人申请和联合申请。

二、项目名称

1.盛海煤矿周边零散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2.盛海煤矿周边零散煤炭资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3.财源煤矿周边零散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4.财源煤矿周边零散煤炭资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5.弘宝煤矿周边零散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6.弘宝煤矿周边零散煤炭资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7.联丰煤矿周边零散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8.联丰煤矿周边零散煤炭资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三、申请要求

1.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书须密封于档案袋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可以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有相关工作经验,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每位负责人只能承担一个同类项目。

5.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审慎决策,项目申报书提交后,不可变更。

6.未按规定填报的项目申报书无效。

四、项目申报书提交方式

项目申报书需提交电子版(PDF格式)一份和纸质版三份。

1.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jls_dkjj@163.com

2.纸质版可送达本中心或按如下信息以EMS邮寄:

收件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008

收件人:王耀东

联系电话:15754316699

五、公告和申请期限: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527日止。

2.申请期限同公告期限(电子版以发送时间为准,纸质版以送达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 项目申报书存在虚假信息的,将按有关法规追责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中心组织的项目。

2. 项目承担单位需签订工作合同,项目申报书为合同附件。

3. 项目申报书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项目完成时间,是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资源储量备案的天数;开发利用方案项目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方案评审通过的天数。

4. 本中心将在公开征集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可行性、技术先进性和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以及申请单位业务水平、工作经验、管理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5. 评审结果将在本网站公示。

6. 咨询请致电:0431-88526834   联系人:王耀东

七、附件:

附件一 项目区块范围坐标表

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

 

吉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202156

附件一 项目区块坐标表.pdf
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