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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2 10:0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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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2021年第2批

矿业权评估项目招标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2009]1号)、《吉林省2021年第2批矿业权评估项目招标公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2021年第2批矿业权评估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有9家矿业权评估机构申请报名。经最终确认,以下2评估机构参加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第2批矿业权评估项目招标。注:中标打√,非中标为空

序号

评估机构名称

报名方式

报名日期

中标情况

1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邮件

3.11

 

2

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邮件

3.10

3

吉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邮件

3.10

 

4

吉林国地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邮件

3.10

 

5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邮件

3.10

 

6

山东大地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

邮件

3.11

 

7

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邮件

3.10

8

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邮件

3.10

 

9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邮件

3.10

 

二、定于2021315日1400,在吉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召开招标会,评估费按《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2009]1号)标准结算,当场签订《矿业权评估委托书》。

三、评估机构领取委托书后,要及时查阅评估的有关资料,并在调阅资料及编制报告的过程中对涉密信息进行脱密处理,发现问题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

四、注意事项

1 参加本次招标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招标会,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

2 各评估机构参加招标人员应为报名时确定的矿业权评估师。

3 本次评估工作需在2021年3月26日前完成,并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评估机构承诺书的扫描件(PDF)报送至电子邮箱。除特殊原因外,到期未发送报告的,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记评估机构不良记录1次。

  人:于淼 

联系电话:0431-88539836 15843133682

通信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008909室

电子信箱:1159739974@qq.com

 

吉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202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