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异常名录决定书
公告[2019] 1 号
有关采矿权人单位:
你单位在2018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中,存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三条(一)款规定的情形(具体情形详见附件),按照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异常名录。
附件:决定列入异常名录的单位一览表
联系人:母德春,电话:0431-88550108。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