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3〕3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严格土地整治相关单位市场准入条件,确保各项成果和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规和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相关单位名单的公告》(公告〔2012〕7号)中已备案的单位进行考评,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补充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备案相关单位的考评
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由相应项目建设指挥部对各参建单位进行考评。其他土地整治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各参建单位进行考评。考评单位根据考评情况,须对各参建单位进行总体评价,同时提供考评内容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及考评意见,并形成正式文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须进行考评核实:
(一)未按批准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土地整治相关业务工作的,或超过能力承揽业务工作,造成工程延续或损失的;
(二)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三)未按合同要求开展土地整治业务工作,或未履行相关承诺,影响工程进度的;
(四)非法转包、分包土地整治相关业务工作和土地整治工程的;
(五)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相关单位串通,通过各种方式,降低工程建设标准,降低投入费用或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
(六)未按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相关土地整治业务工作,或因工作失误、研究深度不够导致工作成果无法使用或变更量过大影响工程进度,导致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七)不接受业主管理、监理指令或相关监督机构监督的;
(八)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土地整治工作相关业务记录和调查统计信息的;
(九)阻碍、妨碍、威胁有关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稽查、监督检查等工作的;
(十)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对有不良记录、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本轮备案期内不得从事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二、更新补充备案相关单位
(一)备案的范围及条件。
凡在吉林省境内从事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编制、测绘、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从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工作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省内外企事业法人和团体,均须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备案。
土地整治相关单位备案报名条件详见《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相关单位备案管理有关要求》(附件1)相关条款;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备案报名条件详见《吉林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备案管理有关要求》(附件2)相关条款;一个单位具备从事两项及两项以上业务条件的,可分别申请相应业务的备案,分类填报备案材料。
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备案的单位,方可在吉林省境内承担与备案一致的土地整治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业务工作。
(二)申请备案的程序。
申请单位将申请备案的材料报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工作人员对合格的申报资料受理后,向申请单位出具受理凭证。其中,省内相关单位向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交备案材料,经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初审后统一上报省土地整理中心;省外相关单位可直接向省土地整理中心提交备案材料。
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认证考核,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dlr.jl.gov.cn)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批准备案,并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公布。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某项业务备案的书面申请(单位出具正式申请文件)。
2.申请某项业务备案需填报吉林省土地整治相关单位备案申请表(附件3)。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及资质凭证;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学历、职称凭证,参与人员的相关资料。其中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必须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和项目经理证、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等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览表及相应凭证复印件;有关证照年检情况的证明。
申请单位主要工作业绩介绍及有关凭证;主要设备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上述材料需提交电子及纸质版。其中,电子版用光盘(1份)形式提交,文字材料为word或wps文档格式,扫描文件或图片为JPG格式。申请表纸质版材料采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提交(一式2份)。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要求统一装入档案盒中,并在档案盒正面粘贴(A4纸)申报备案类别、单位名称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1、附件2各项业务报名申请备案的有关要求。相关附件均可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告栏下载。
(四)申报时间。
申请备案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及项目指挥部提交考评材料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联系人及电话: 任江斌 0431—88550235
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邮编:130042)
附件:1.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相关单位备案管理有关要求
2.吉林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备案管理有关要求
3.吉林省土地整治相关单位备案申请表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