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Q12009
项目名称 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审核
实施部门 省国土资源厅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审批条件 1、申请材料要件齐全;2、材料内容符合有关规定;3、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申报材料 1.省建设厅关于征求城镇总体规划意见的函;
2.城镇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人口和用地规模论证报告。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责任人 董永红
咨询电话 0431--8550138 0431--88550040
投诉电话 0431--8855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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