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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发布时间:2024-04-02 0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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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靖宇县南山冰雪休闲度假区(冰雪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24〕64号

 靖宇县人民政府:

  《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靖宇县南山冰雪休闲度假区(冰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靖政请发〔2024〕3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农民集体农用地22.4901公顷(其中耕地3.26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时同意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0.2616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11.26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4.0171公顷,用于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使用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用)地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用)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按照批准用途和功能分区建设,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