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吉林省查干湖湿地植被修复建设项目-查干湖水循环条件改善及苏家泡、六家泡湿地植被恢复补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20〕779号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查干湖湿地植被修复建设项目-查干湖水循环条件改善及苏家泡、六家泡湿地植被恢复补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前政请〔2020〕54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农民集体农用地5.0863公顷(其中耕地4.99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48.51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3.6017公顷,用于吉林省查干湖湿地植被修复建设项目-查干湖水循环条件改善及苏家泡、六家泡湿地植被恢复补水工程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使用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用)地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供应土地,并将供地情况及时报我厅备案。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