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乾安县通威惠金渔光互补15MW(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20〕448号
乾安县人民政府:
《乾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乾安县通威惠金渔光互补15MW(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乾政文〔2020〕9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农用地0.4702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时同意征收未利用地0.0031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043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776公顷,用于乾安县通威惠金渔光互补15MW(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供应土地,并将供地情况及时报我厅备案。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