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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发布时间:2019-11-24 10:3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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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3号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19539 

镇赉县人民政府:

《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审查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3号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镇政字〔201919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使用国有未利用地1.0747公顷,用于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3号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供应土地,并将供地情况及时报我厅备案。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1月12日